放假离连期间,参保大学生有就医需求,首先要明确即使你回到家乡,但你的参保地在大连,就属于异地就医,大连医保中心提示请按以下操作:
自助备案
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注意:最迟应于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年内可多次在备案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选择定点医院
登记备案成功的,必须在就医地具有国家联网资质的医院住院,非医保定点医院不予报销。(“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国家联网医院)
报销标准
大学生离连去户口所在地,去非户口所在地,医保报销政策是不同的。在户口所在地住院医疗费用按大连住院标准报销,不在户口所在地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住院标准报销。
具体为:大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期间或因病休学期间,在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大连住院治疗标准支付。
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大学生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居民医保支付比例85%。在一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90%。在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95%。
在非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
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起付标准1500元;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起付标准2000元。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支付比例为60%。
备案的异地联网结算,未备案的一年内大连医保报销。在户籍地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住院费,不能在大连重复享受医保报销,但可以通过商保补充报销。
记者王荣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