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在市委的坚强领 导下, 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坚 决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及 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坚定信心、 同舟共 济、 科学防治、 精准施策的总要求, 始终把人 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全面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上 取得积极成效。 2020 年 2 月 5 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 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 “疫情防控 正处于关键时期, 依法科学防控至关重要, 疫 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 越要坚持依法防 控。冶 当前, 正值全国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 状态的关键时刻, 我市也面临复产、 复工、 复学和人员返连的高峰时期。此时, 以更加坚定 的信心、 更加顽强的意志、 更加果断的措施, 依法科学有序 “ 防输入、 防传播、 防扩散冶,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至关重要。 2 月 13 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以下简称 《决 定》), 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决定》 是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 是推进 依法防控的重要举措, 是动员人民、 凝聚力量 的重要保障, 是人大常委会助力抗击疫情的生 动实践, 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法治轨道上 统筹推进防控工作、 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 供了法治支撑, 必将推动全市依法战 “疫冶 并 最终取得人民战争、 总体战、 阻击战的全面 胜利。《决定》 把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放在第一位, 既立足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 又依法保障善后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突出大连特色, 务求切实管 用, 重点围绕明确全市防控工作的原则要求、 明晰政府及社区 (村) 的防控职责、 依法可采 取的应急管理措施, 单位和个人的防控义务、 捐赠及志愿服务、 信息报告及宣传引导、 保障 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和法制保障、 法律责任等 方面作出了规范。 为广泛宣传、 切实实施好 《决定》, 我们 组织力量将 《决定》 内容及相关问题解答编辑 成册, 供社会各方面学习使用。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020 年 2 月 13 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做 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 市委的决策部署, 进一 步提高依法防控、 依法治理能力, 压实疫情防 控工作责任, 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共同参与 疫情防控, 引导全社会凝心聚力、 共筑防线, 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 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动物防疫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 市疫情防控实际, 作出如下决定: 一、 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 贯 彻依法依规、 科学防治、 精准施策、 联防联 控、 群防群治、 公开透明的原则, 采取最严格 的防控措施, 把区域治理、 部门治理、 行业治 理、 基层治理、 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运用 现代化信息技术, 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 性、 法治性和有效性。 二、 市、 区 (市) 县、 乡镇 (街道) 设立 的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作用, 健全 完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 统一领导、 组织、 协调、 指挥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逐 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区 (市) 县、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单元楼 (小 组)、 党员 (骨干户) 五级网格化联防联控体 系, 发挥 “网格化管理冶 作用, 形成跨部门、 跨层级、 跨区域的防护体系, 做好疫情监测、 排查、 预警、 防控工作。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采取必要应对措施,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 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 强化医 疗保障, 全力维护医疗、 隔离秩序。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将工作重心下移, 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发挥群防群治 作用, 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采取 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 做好辖区防控工作。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应当服从政府统 一指挥, 发挥群众自治作用, 协助政府按照相 关规定做好疫情排查, 实现入户排查、 重点群 体监控全覆盖; 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 健康监测和管理, 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动员辖 区单位、 社会组织、 居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执行对居民小区、 村封闭式管理的规定; 协助 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卫生健康提 示等工作。 三、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和当地疫情 防控指挥机构可以在不与宪法、 法律、 行政法 规、 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不与本市地方性 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 根据疫情防控 需要, 在医疗卫生、 防疫管理、 隔离观察、 道 口管理、 交通运输、 社区管理、 市场管理、 场 所管理、 生产经营、 劳动保障、 市容环境、 野 生动物管理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 可以依法制定规章或者发布决定、 命令、 通告 等, 并依法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可以在必要时, 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征用疫 情防控所需设备、 设施、 场地、 交通工具和其 他物资, 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 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 供给。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
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征用凭证, 并依法予以归还 或者补偿。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按照集中救治的原则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 人、 疑似病人, 提高救治水平。 关心和保护一 线医护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身心 健康, 严防一线人员感染; 优先保障救治病 人、 一线医护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对 相关物资的需求。 发展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 财政、 住房城 乡建设、 交通运输、 商务、 应急管理、 市场监 管、 海关、 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从实际出发、 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 优化工作流程, 建立绿 色通道, 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 供应和使用 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五、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 当加强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慈善捐赠、 受赠活 动的监督管理, 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 情防控, 保障接受、 支出、 使用及其监督全过
程透明、 公开、 高效、 有序。 有关慈善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开展接受捐赠 和社会救助活动, 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组织、 其他社会组织以 及志愿者科学、 依法、 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 服务。六、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关于疫情 防控的规定。 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对本单位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 应当强 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对重点人员、 重点群体、 重要场所、 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 控, 加强健康监测,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航空、 铁路、 长途客运、 水路运输、 城市 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 必要措施, 确保机场、 车站、 港口、 服务区等 场所以及相关设施、 设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居民 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
居住地区人员往来和车辆进出管理; 合理设置 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 做到规范处置; 加强公 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个人应当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按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依法接受调查、 检测、 隔离观察、 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 确保 疫情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房屋出租人应当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积极 配合排查工作, 主动如实提供房屋承租人信 息, 主动向房屋承租人宣传疫情防控有关要 求, 及时了解、 报告房屋承租人的健康状况。 七、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应当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 加强业务协 同办理, 优化政府服务流程, 提供线上政务事 项办理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线 办理税务、 人社、 医保、 公积金、 出入境等相 关业务。 鼓励、 支持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
织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办公、 远程办公和 居家办公。 鼓励、 支持、 规范网络在线学习教育, 保 障青少年身心健康。 八、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应当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 物资供应充足、 物价稳定、 公共交通出行安全 便利, 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 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要求, 统筹做好返 工、 返校、 返岗工作, 强化属地政府、 学校和 企业事业单位责任, 切实做好返工、 返校、 返 岗后的疫情防控。 九、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 统筹抓好改革、 发 展、 稳定各项工作, 采取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的 政策措施, 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符合 复工复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大服务保障和监督 检查力度, 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因执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当事人合同 不能正常履行的,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当事 人的合理需求提供相关证明。 十、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 实疫情报告制度, 依法及时准确上报、 发布疫 情防控信息, 加强信息公开, 及时回应社会关 切; 保障疫情数据信息规范使用, 保护个人隐 私安全, 防范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 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 积极应对, 不信谣、 不传谣、 不造谣, 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疫情 防控阻击战。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散布疫情防控 信息。十一、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 法律法规、 政策 措施宣传; 开通在线心理健康支持和网络心理 辅导服务, 引导公众依法科学防疫, 消除恐慌。 广播、 电视、 报刊、 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
开展公益宣传,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宣传解读 政策措施, 宣传疫情防控典型事迹, 在全社会 营造坚定信心、 全民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疫 情防控工作致病、 致残、 死亡的人员, 按照有 关规定给予补助、 抚恤。 对从事疫情防控工作 的人 员,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市 规 定 给 予 津 贴、 补贴。十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疫情防控 指挥机构、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 有权举报违 反本决定的其他情况。 接受举报的机关, 应当 及时依法处理。 十三、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 法治方式严格执行法律、 法规规定, 加强社会 治理、 治安管理、 市场监管等工作, 对于违法 截留防疫物资、 挖道堵路、 囤积居奇、 哄抬疫 情防控产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行为加大打击
力度。十四、 监察机关应当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 作为、 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依 法依规追责问责。 十五、 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应 当积极履行职责, 依法处理各类因疫情和疫情 防控产生的纠纷, 严厉打击暴力伤医、 制假售 假、 非法经营、 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 疫情防控及时提供法治保障。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 机构, 应当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 针对疫情 防控期间产生的矛盾纠纷, 为困难群众和企业 提供法律援助。 十六、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 任何单位和个 人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决定, 不服从疫情 防控指挥机构、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公布的决定、 命令或者拒不配合依法 采取的调查、 检验、 隔离等措施的, 由公安机 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给他人人身、 财
产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 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疫病史、 疫情严重地区旅居 史、 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 逃避隔离或 者治疗等行为, 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同 时将其失信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十七、 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 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依法妥善处 理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 健全应急 管理体系, 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 防控能力; 彻底排查整治公共卫生环境, 补齐 公共卫生短板;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 贸易, 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系统 梳理储备体系短板, 提升储备效能, 优化关键 物资生产能力布局。 十八、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本决定 执行情况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及时研究与疫情防控相 12
关的立法项目, 适时纳入立法计划。 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 汇集、 反 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督促有关方面落实 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 模范带头作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的 决 定 》 相关问题解答 ( 一) 1郾 《决定》 出台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1) 《决定》 是贯彻落实中央、 省委、 市 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决定》 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 “坚定信 心、 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 精准施策冶 十六字 方针等要求, 并对中央、 省委、 市委提出的依 法依规、 联防联控、 群防群治、 公开透明等予 以细化, 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实际 行动。(2) 《决定》 是落实依法防控的迫切需要。
当前, 在全国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的关键时 刻, 我市面临复产、 复工、 复学和人员返连的 高峰时期, 依法科学有序 “防输入、 防传播、 防扩散冶 至关重要。 《决定》 依法支持并授权 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管理手段, 为政府落实最 严格的防控措施及时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3) 《决定》 是广泛动员, 形成战胜疫情 强大合力的有力保障。 疫情防控关系着每个人 的生命健康,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 人人 都要扛起任务, 人人都要担起责任。 为进一步 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 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 强化联防联控、 群防群治, 市人大 常委会有必要通过做出决定, 进一步动员并保 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疫情防控, 共克时 艰, 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4) 《决定》 是人大常委会助力抗击疫情 的生动实践。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讨论、 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今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 一个月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 《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充 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2郾 《决定》 对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做出哪些 规定?(1) 明确规定发挥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作 用。 疫情期指挥机构起到了统一领导、 组织、 协调、 指挥的作用, 《决定》 对这一作用予以 肯定, 并赋予其依法根据需要采取相关临时性 应急管理措施等权限, 规定其对单位和个人关 于疫情传播隐患和风险的举报, 应当依法予以 处理。(2) 细化联防联控、 群防群治机制。 《决 定》 明确将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下移, 建立健全 区 (市) 县、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单 元楼 (小组)、 党员 (骨干户) 五级网格化联 防联控体系, 并对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发 挥群众自治作用做出具体规定。 (3) 明确疫情期间对防控工作的保障措 施。 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资
金保障力度、 依法征用疫情防控物资、 保障一 线医护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对物 资的需求, 同时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为疫情防控 物资的生产、 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 提供便利。 3郾 《决定》 对疫情期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 行为做出哪些具体规范? (1) 机关、 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承担落 实本单位各项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2) 航空、 铁路、 长途客运、 水路运输、 城市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采取 措施确保机场、 车站、 港口、 服务区等公众聚 集场所以及相关设施、 设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3) 小区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 加强居住地人员往来和车辆进出管理; 合理设 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 做到规范处置; 加强 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 (4) 房屋出租人应当主动如实提供房屋承 租人信息, 主动向房屋承租人宣传疫情防控有
关要求, 及时了解、 报告房屋承租人的健康 状况。(5) 个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 力, 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有隐瞒疫病史、 疫情 严重地区旅居史、 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 史、 逃避隔离或者治疗等行为的, 依法追究相 应法律责任。 4郾 《决定》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 阶段, 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1) 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针对疫情防 控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加大执法、 司法力 度,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截留防疫物 资、 挖道堵路、 囤积居奇、 哄抬疫情防控产品 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行为以及暴力伤医、 制假售 假、 非法经营、 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2) 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规定监察 机关应当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 乱作为以 及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3) 规范捐赠行为。 规定加强对与疫情防
控有关的慈善捐赠、 受赠活动的监督管理; 有 关慈善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开展接受捐赠和社会 救助活动, 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同时鼓励和支 持志愿者组织、 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科 学、 依法、 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的 决 定 》 相关问题解答 ( 二) 1郾 对于中央提出的 “抗疫情、 保运行 ‘两手 抓爷冶, 《决定》 有哪些规定? (1) 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 统筹抓好改革、 发展、 稳定各项工作, 采取扶 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 主动为企业解决 实际问题。 (2) 强化政府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责任, 明 确要求统筹做好返工、 返校、 返岗工作, 对符 合复工复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大服务保障和监 督检查力度。
(3) 落实属地政府、 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 责任, 切实做好返工、 返校、 返岗后的疫情 防控。2郾 《决定》 对疫情期间稳定居民生活做出 哪些规定? 《决定》 专门对保障民生做出要求, 规定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充足、 物 价稳定、 公共交通出行安全便利, 确保居民正 常生活。 3郾 面对疫情防控实际需要, 发挥网络平台 作用, 《决定》 做出哪些规定? 《决定》 在原则中强调运用现代化信息技 术, 并具体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业务系 统办理, 优化政府服务流程, 提供线上政务事 务办理服务; 鼓励、 支持网上办公、 远程办 公、 居家办公。 兼顾青少年身心健康, 鼓励、 支持网络在线教育, 同时, 《决定》 要求对其 加以规范。
4郾 《决定》 对政府今后的相关工作做了哪 些规定? 《决定》 除规定疫情期间最严格的措施外, 还要求市及区 (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 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不足, 依法妥善处理疫 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 健全应急管理 体系, 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 能力; 彻底排查整治公共卫生环境, 补齐公共 卫生短板;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 易, 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系统梳 理储备体系短板, 提升储备效能, 优化关键物 资生产能力布局。 5郾 在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方面, 《决定》 还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本决 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及时研 究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立法项目, 适时纳入立法 计划。 其中的立法项目应当包括应对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保护野生动物等方面, 市人大常委
会还要加强相关调研, 推动重点领域、 重点行 业立法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6郾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 最能反映人民呼声, 《决定》 对于发挥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 作用做出哪些规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 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 应, 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决定》 就人大代 表的作用发挥提出了要求, 汇集、 反映人民群 众的意见和建议, 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 的各项工作,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总体战、 阻击战。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的 决 定 》 相关问题解答 ( 三) 1郾 英勇奋战在抗击疫情最前线的医务人员 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面临着工作任 务重、 感染风险高、 工作和休息条件有限、 心 理压力大等困难, 《决定》 有哪些关心和保护 的规定? 保护关爱医务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的 工作人员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 《决定》 根据中央、 省委、 市委有关精神, 以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 政部 《关于改善一线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
系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 等的要求, 明 确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 疑似病人, 同时对 关心和保护一线医护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一线 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做出具体规定, 严防一线人 员感染, 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和其他疫情防 控一线人员相关物资的需求。 2郾 《决定》 对个人的行为做出哪些最严厉 的规定? (1) 要求个人应当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规 定, 依法接受调查、 检测、 隔离观察、 集中救 治等防控措施, 确保疫情早发现、 早报告、 早 隔离、 早治疗。 (2) 应当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和防控知识, 积极应对, 不信谣、 不传谣、 不 造谣, 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阻击 战, 禁止违法散布疫情防控信息。 (3) 对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决定, 不 服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市及区 (市) 县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布的决定、 命令或者拒不
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 检验、 隔离等措施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做出规定。 (4) 对个人有隐瞒疫病史、 疫情严重地区 旅居史、 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 逃避隔 离或者治疗等行为的, 除规定要依法追究其相 应法律责任外, 还规定同时将其失信信息归集 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依法采取失信惩戒。 3郾 在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中, 单位和个人在 生产生活中面临着诸多的困难, 《决定》 在人 文关怀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1) 明确政府应当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 题, 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2) 规定了因执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导致 当事人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政府有关部门应 当根据当事人的合理需求提供相关证明。 (3) 在法律援助方面, 《决定》 强化法律 援助机构的相关服务,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产生 的矛盾纠纷, 扩大了援助范围, 除对困难群众 提供法律援助外, 还对困难企业提供法律援
助, 帮助企业克服时艰, 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4) 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通在线心理 健康支持和网络信息辅导服务, 引导公众依法 科学防疫, 消除恐慌。 (5)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 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尤其对 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 致残、 死亡的人 员,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抚恤; 对从事疫 情防控工作的人员, 按照国家和省、 市规定给 予津贴、 补贴。 4郾 随着自媒体的广泛应用, 群众更多运用 现代化信息手段对疫情发展情况予以关注, 《决定》 对疫情信息管理作出哪些规定? 明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疫情报告 制度, 依法及时准确上报、 发布疫情防控信 息, 并强调信息公开; 规定注重保障疫情数 据信息规范使用, 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在防范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方面也做出规定。
5郾 《决定》 对疫情期间相关舆论宣传还做 了哪些规定? 《决定》 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 强疫情防控知识、 法律法规、 政策措施宣传。 《决定》 还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激 发强大精神力量方面做出规定, 明确广播、 电 视、 报刊、 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益宣 传,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措施解读进行宣传; 加大宣传疫情防控典型事 迹, 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 同舟共济的良好 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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